冀华会专字[2006]1033 号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及违规担保进行了专项审核。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的。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全部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对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见附表1二、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经济担保的情况:贵公司为铁通华夏电信有限责任公司(贵公司持股49%)提供借款担保,金额3800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