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房产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关于对新城房产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可用于补充分析,但不是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的补充信息。2005 年度新城房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存在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上海新启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者
上海新城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江苏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者
    经审计,我们未发现新城房产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也未发现新城房产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本说明仅供新城房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无锡
    2006 年4 月25 日
    附件: 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
    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