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华会专字[2006]1034 号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华股份”) 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与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公司与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5 年度公司与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冀华会审字[2006]1115 号审计报告。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耀华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耀华股份与其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耀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耀华集团公司销售部分产品(主要用于出口);
    2、为耀华集团公司提供水电汽;
    3、从耀华集团公司采购砂岩粉、重油;
    4、租赁耀华集团公司的土地并按协议支付土地租赁费;
    5、接受耀华集团公司提供的通迅等方面的服务并向其支付综合服务费;
    6、耀华股份的银行借款由耀华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7、为耀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代垫投资款等。
    A、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关系如下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 公司母公司
耀华新业开发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耀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耀华实业开发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威玻璃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华研究设计院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华三荣玻璃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华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华国投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耀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秦皇岛经编厂 同受母公司控制
    B、耀华股份与耀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参见附表。
    二、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我们未发现耀华股份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