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于早期分别与两家境内企业法
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托管协议》等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将
其合法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予两家境内企业法人,现拟办理股权转让的过户手
续。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将三家发起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相关信息披露如
下:
    一、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油泵油嘴厂(原名武进市油泵油嘴厂,持有
公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6%)于2004年12月9日与
境内企业法人常州市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
权托管协议》,油泵厂以每股1.89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52.8万
股转让予华顺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
股权过户办妥期间,油泵厂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华顺公司管理,并代为行使股
东权益。
    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夏溪农机具修造厂(原名武进市夏溪农机具
修造厂,持有公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6%)于200
5年2月28日与华顺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托管协议》,夏溪
厂以每股2.083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52.8万股转让予华顺公司,
转让总价款合计110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股权过户办妥期间,
夏溪厂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华顺公司管理,并代为行使股东权益。
    三、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戴溪有色金属铸造厂(原名武进市戴溪有色
金属铸造厂,持有公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0%)于2
005年3月28日与境内企业法人常州市宜煜铸造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和《股权托管协议》,戴溪厂以每股1.5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66万股转让予宜煜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99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后至股权过户办妥期间,戴溪厂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宜煜公司管理,并代
为行使股东权益。
    上述三家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即将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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