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社保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涨到640元
养老金每月增加120元
北京市将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涨到640元。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民政局和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除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外,此次调整待遇的还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及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等总共5项。
低保待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月人均300元调整为月人均310元。
最低工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标准382元至491元调整为392元至501元,每档增加1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的218元调整为228元。
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进行调整。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包括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三个最低标准目前分别为每人每月563元、488元、443元,上述三个最低标准需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后,根据不同群体人员基本养老金实际增长水平进一步测算后确定,于10月份实施。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的调整方案
伤残津贴:按人均月增加115元的水平进行调整,(已超过1800元/月的不做调整);
护理费:按照月人均增加70元的水平调整(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及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分别高于1000元、800元及600元的不做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人均月增加75元的水平进行调整。
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孙彦副局长表示,调整上述待遇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开支渠道,分别由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负担。(记者杜新达)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