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宣布:为期6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刚刚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郎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义务教育法
首次引入问责制
义务教育法首次引入了问责制。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应引咎辞职。对于经费问题的问责,陈小娅说,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也将追究其责任。
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准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时常看到家长们不惜重金为孩子“择校”。陈小娅昨天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义务教育阶段资源不均衡。
对于义务教育的均衡问题,陈小娅说,虽然没有专门就此单写一章,但是在方方面面都涉及到了义务教育均衡的问题。这是义务教育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任务。
刑法
瞒报安全事故被定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六)进一步加重了对雇主强令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刑事责任,加重了刑罚。对于发生事故后,不报告或者是谎报,贻误了事故抢救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
掏空上市公司触犯刑律
郎胜介绍,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比如掏空上市公司的犯罪,还有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和信用的犯罪,破产欺诈犯罪、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和有关规定擅自运用客户资金的犯罪等。也加重了一些犯罪的处刑,比如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犯罪。
新法制订
监督法有望今年通过
对于已经酝酿20年的监督法为何迟迟未能出台,信春鹰表示,从动议到现在有20年,但是审议已经经历了三次,主要是监督的方式,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的监督法草案有了重大的进展,现在的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希望在今年能够通过。
反垄断法出台没有时间表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反垄断法(草案)何时通过,信春鹰称,本次常委会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反垄断法的出台还没有时间表,常委会会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垄断的问题有它一般性的原则,但是中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努力工作,把这部法律制定好。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