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31日14:00召
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27日至31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45”;投票简称为“长通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协信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江
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华中科技实业总公司、重庆顺升
商贸有限公司等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
东每10股执行3.5股股票作为对价安排,共支付189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法定
承诺义务。
    2、全体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公司相关股东
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价安排;在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
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武汉高科持有公司58200000股非流通股股份,其
中29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3、公司第一大股东光通信及第四大股东武汉新能单独承诺:其持有的非流
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后,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6年7月20日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
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7月21日-30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
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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