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6
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二届二十一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秦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97%的股权以7762.52万元转让给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截至目前
为止,种业集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笔转让款,经和种业集团协商,双方
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解除已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收回内蒙古秦丰的股权
,并且该公司自2004年元月至今的一切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21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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