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第二大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第三大股东珠海海湾大
酒店和第四大股东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将第三、第四股东
持有的华东医药7000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和1410.74万股一
般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全部转让给第二大股东中国远大,根据有关规
定,现将本次股权转让及股东增持股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增持原因和目的:中国远大为推进股改顺利、高效进行,经三方协商,
珠海海湾大酒店和浙江远大拟将其持有的华东医药一般法人股全部转让给中国
远大,并且三方于2006 年6 月1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根据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0 元,转让总价
款1 元。转让完成后,珠海海湾大酒店和浙江远大不再持有华东医药股份,中
国远大将合计持有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5,410.74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华东医
药总股本的40.55%)。
    3、由于中国远大本次增持行为已涉及要约收购义务,中国远大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尚需在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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