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19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捷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76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1%;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闽华兴所(2006)审字G-04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49,960.47元,并分别以盈余公积19,808,545.63元及资本公积84,241,011.90元弥补亏损计104,049,557.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996,038.85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57,396,520.8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决定:2005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69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方斌、李鸿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