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6年6月19日到位,根据《云南盐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募集资金首先归还1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银行借款,并于6月26日归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2亿元项目借款、归还昆明市商业银行南疆支行8,000万元项目借款、归还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安康路支行1.15亿元项目借款;计划6月30日前归还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安康路支行3,500万元项目借款。 截止6月30日共归还项目借款4.3亿元。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1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已建成,6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除液碱蒸发及固碱项目外已建成,现三个项目正处于投料试车阶段;截止2006年5月31日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及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投资633万元,企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已完成投资594万元;1万吨/年氯化聚氯乙烯项目尚未启动。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将在公司中报中进行详细披露。
    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运用确实遵守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履行了该管理办法中关于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募集资金项目的银行借款,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