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向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成都少城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形成资金占用(详见2006年4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清理资金占用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6年6月28日收到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公司的第一笔欠款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