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6月29日电 根据29日在此间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将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并加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15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借鉴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推进内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进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又讯 根据29日公布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将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澳门开放,并加强与澳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根据“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澳门开放,并加强与澳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建筑、会展、视听、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采取13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1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8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向适度多元化的方向转变,双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原有的产业合作领域中增加会展业合作;同时为推动内地与澳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