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在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中的承诺,已于2006年6月28日签订三方协议,代公司承担公司所欠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000万元债务,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降低到1.79亿元。
    特此公告
     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