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刊登了《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26日停牌,由于目前仍在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股改方案未能最 终确定,因此不能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十三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7月3日复牌。
    本公司将加大力度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尽早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