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书面委托,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上述委托,公司决定于2006年7月31日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现将该次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14:00时。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2006年7 月31日期间的交易日,具体为每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及会议方式
    会议召集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六)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27-67840308、67840229、67840279、67840265
    传真:027-67840308
    电子信箱:xzc@ycig.com
    公司网站:https://www.ycig.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事宜,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八)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如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限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九)催告通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催告通知,催告时间分别为7月19日、7月24日。
    (十)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0日。凡2006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十一)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A股股票已于2006年6月26日起停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将于2006年6月30日公告。本公司申请最晚于2006年7月1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7月10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10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48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40308、67840265、67840279、67840229
    传真:027-67840308
    联系人:高国志、熊作成
    3、登记时间:2006年7月24日-7月26日的每日9:00-11: 30,14:00-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附件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至31日期间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交易日),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345
    投票简称:长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长通投票 1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通信"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45 买入 1元 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通信"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45 买入 1元 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通信"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45 买入 1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
    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
    3、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附件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决议案 表决意向
赞成 反对 弃权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方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项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