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东华集团非法集资近30亿元,造成数万人被骗。28日起,这起辽宁省近些年来涉案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以汪振东为首的16名被告人接受审判。到昨日中午,为时一天半的法庭调查结束。 13时,东华案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公诉方认为,从2002年5月到2005年6月,汪振东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吸收了29.9499亿元的存款,除偿还部分本金14.755亿元及高额利息7.2147亿元外,其将实际非法占有的7.9802亿元用于挥霍性投资项目等,其中仅用于包装自己企业“有实力”的形象,汪即花了上亿元。另外,东华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中,根本无法承担高额利息。
公诉机关认为,汪振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虚假宣传,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极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汪振东刑事责任;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涉嫌吸收公众存款最少1100万元,多的高达2.7亿元,汪振东为此按5‰标准支付提成款1819万元,公诉机关指控这15人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就公诉方提出的29.9亿元审计数字及汪振东是否构成集资诈骗辩护律师提出辩驳。法庭将择日宣判。 (供稿/《华商晨报》)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