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嘉信")的通知,获悉四川嘉信与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于2006年6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四川嘉信持有的44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9.07%)转让给建材集团。 转让后,建材集团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建材集团的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刊登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权转让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