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5年度分配方案为:根据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和控股股东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及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2005年末总股本863,800,4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 本次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207,312,111.12元,由于本公司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实际发放股利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到时总股本可能由于可转债转股数量的增加而增加,但公司仍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6日。
    2、除息日为:2006年7月7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7日。
    三、分红派息的对象
    截止2006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G铜都”的股东。
    四、派发现金红利的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派送的现金红利将于2006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股)派发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燕、章文
    联系电话:0562-2825029、2825090
    传真:0562-2825082
    地址: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