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刘杰)用不了多久,中国股市不能做空将成为历史。昨日,证监会正式对外公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券商就可以试点进行融资融券业务了。
融资融券是指客户以其信用账户的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品,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买入或申请融券卖出。《办法》共7章48条,分别对融资融券的业务申请、保证金、担保物、标的证券、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对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券商设立了较高的门槛。规定券商必须符合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创新类券商,最近6个月净资本不得少于12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条件。
业内人士表示,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将为内地股市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保障,盘活证券市场存量。不过,对于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放大了效益,也必然放大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考虑融资融券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