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文件,适
当提高东北电网有关省(区)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黑
龙江省上网电价提高1.97分钱/千瓦时(含税,下同);黑龙江省非竞价电量送辽
宁的上网电价提高到0.2697元/千瓦时;东北电网送电至京津唐电网电量的电厂
上网电价提高为0.248元/千瓦时;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黑龙江省级
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
电价调整为0.3417元/千瓦时;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
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确认后,上网电价提高1.5分钱/千瓦时。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
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公司所属电厂均按上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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