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3日14:30召开股权分
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
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1日-8月3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78”;投票简称为“金顶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
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1股股票,非流通股
股东共需支付2016万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明确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将遵守有关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9日与浙江
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上海华策将所持公
司股份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协议转让给浙江华硕,股份转让定价
为2.08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0157.4366万元人民币。目前该等股份过户手
续正在办理之中。
    上海华策和浙江华硕均承诺:若该等股份过户手续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前完成,则由浙江华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执行的相应对
价,并履行相应的承诺义务;若该等股份过户手续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前完成,则由上海华策代为支付该等非流通股份应执行的对价,同时浙江华
硕承诺:股份过户手续一旦完成,将继续履行上述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
需要履行的全部承诺义务。
    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
有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形。华伦集团和申银万国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
后,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网络投票前将按照实际对价支付水平解除部分公
司非流通股份的质押,履行承担对价支付义务。
    4、华伦集团承诺对尚有1家未获得明确表示同意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成都
铁路局西昌铁路分局需支付的对价股份先行垫付。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4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7月25日至8月2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
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
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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