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股东云南大理造纸厂所欠公司款项人民币839,858.27元,进行了清理。 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清欠款839,858.27元。
    云南大理造纸厂成立于1966年7月,是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云南省大理市经贸局管理。经营范围:纸制品加工、销售,注册资本:417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光伟。
    云南大理造纸厂1999年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4年持有我公司国有股1642万股,占总股本的13.77%。2004年12月15日云南大理造纸厂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42万股国有股份,以每股1.83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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