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 206,43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9%,其中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8,400股,非流通股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206,420,000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文育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2006年继续执行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赞成票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沧州沧骅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赞成票51,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沧州沧骅化学品储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206,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张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