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在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2人,所代表股份398287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8%,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水龙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本次收购根据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633万元为基础,并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及合理市盈率,确定收购的价格为人民币11,559万元整,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06年1月1日至股权过户前全部利润归老股东所有。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资产收购事宜。
    参加本议案投票表决的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为124035814股,其中:赞成124035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吕崇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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