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6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6月29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6人,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春彦先生、叶永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3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32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3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69%,神马材料加工公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1 %。该公司经营范围: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氯碱发展公司,使其产能近快达到30万吨离子膜法烧碱及3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的规模,公司与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协商后,决定对氯碱发展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方案为:增资总额1505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15000万元对氯碱发展公司进行增资,神马材料加工公司以现金50万元对氯碱发展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705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9.68%,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注册资本的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德国聚酰胺纤维有限公司合资建设年产6000吨锦纶66安全气囊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及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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