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拖欠本公司港口使费151.2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偿还的占用资金151.2万元欠款。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