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6月30日下午在拉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06年6月24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永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选举肖永恩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 选举拉巴次仁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 经董事长肖永恩先生提名并经审议聘任拉巴次仁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四、 经总经理拉巴次仁先生提名并经审议聘任索朗多吉、刘晓江、张金庆、真玛、陈荣发、拉巴江村、仁增、次仁、阳正勤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肖朝晖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五、 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晓江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
    聘任王迎春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公司总经理拉巴次仁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索朗多吉、张金庆、真玛、刘晓江、陈荣发、拉巴江村、仁增、次仁、阳正勤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肖朝晖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经考查,我们认为,上述同志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 廖锡铭、范红东、沈明宏、牟文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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