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00
    2、召开地点: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鹏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股份117,456,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7,506,509股的40.8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5,337,253股,占流通股173,035,989股的3.08%。
    四、会议审议、表决并通过的提案
    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赞成票117,456,07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未投票及无效票0股。其中流通股赞成票5,337,253股,占流通股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齐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庆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