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等媒体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投资者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公司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公司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股改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沟通协商情况,非流通股股东提议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原计划2006年7月1日之前(含该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7月3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完成有关报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