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723号),同意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