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菲娜北京报道 日前,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分别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CEPA)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CEPA)。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15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2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进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建筑、会展、视听、分销、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又采取了13项具体开放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限制,1项属于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8项属于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向适度多元化的方向转变,双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原有的产业合作领域中增加会展业合作;同时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
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日前称,CEPA实施以来,截至2006年第一季度,在货物贸易方面,内地累计进口“零关税”香港、澳门产品4.94亿美元,免征关税额3.02亿元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港澳地区已经核发“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共1215份,涵盖了CEPA开放的27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CEPA实施以来,港澳对内地服务业的投资项目2005年同比增长了22.9%。在个体工商户方面,港澳居民在内地共设立个体工商户2261户,从业人员达5111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香港海关启用了统一的《进/出境载货清单》。此外,内地与港澳在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物安全、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等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步。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