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7月3日(记者李南玲)深圳商品房设计中随意长“高”变“胖”、“偷面积”和超常规设计的超大阳台、超大凸窗等所谓的“赠送面积”将会成为历史。受到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等相关领域广泛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日前颁布实施。
2000年10月,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旧版规程),成为深圳市房产测绘的地方性计算细则。旧版规程实施五年多来,对规范深圳房产测绘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设计不断创新,旧版规程已不能涵盖新出现的许多新的建筑形式,规程中一些不十分严密的规定引发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使得近年来建筑设计中的所谓“偷面积”现象愈演愈烈,超常规设计的超大阳台、超大凸窗等所谓的“赠送面积”越来越大,在政府规定的容积率下,建筑被“合理”地长“高”变“胖”,成为导致房价上涨的诸多因素之一。
为使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员在旧版规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新的《规范》。本着全面遵循国标原则、充分考虑深圳实际,既要维护政府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指标的刚性,又给设计单位和开发企业留有建筑创新设计空间的编制原则,编制中对房屋建筑数据采集、建筑面积计算细则、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规定、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的标准格式等,进行了更为科学和明确的规定。(完)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