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通知,为解决煤价上涨及铁路运价调整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适当调整华北、华中、华东和西北等电网的上网电价。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公司位于山东省的发电机组现行上网电价低于0.4元的每千瓦时提高1.09分钱(含增值税,下同),高于0.4元的每千瓦时提高0.6分钱;位于四川省的广安公司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48分钱;位于宁夏自治区的中宁公司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4分钱(宁夏自治区暂不取消超发电价);位于安徽省的池州公司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本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1分/千瓦时(不含脱硫加价),自2006年6月30日起执行。
本公司所属电厂的电价调整情况见下表: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区域 电厂 装机容量(万千瓦) 联动前上网电价 联动幅度 联动后上网电价
山东省 邹县发电厂1-6号机 254 354 10.9 364.9
十里泉发电厂1-7号机 128.5 354 10.9 364.9
莱城发电厂1号机 30 354 10.9 364.9
莱城发电厂2-4号机 90 345 10.9 355.9
青岛公司1-2号机 60 439.4 6 445.36
青岛公司3号机 30 344 10.9 354.9
潍坊公司1-2号机 66 375.8 10.9 386.7
淄博公司1-2号机 17.7 420 6 426
淄博公司3-4号机 29 360 10.9 370.9
章丘公司1-2号机 29 345 10.9 355.9
滕州公司2-3号机 30 345 10.9 355.9
滕州公司1号机 3.3 390.7 10.9 401.6
四川省 广安公司1-2号机 60 339.4 14.8 354.2
广安公司3-4号机 60 333 14.8 347.8
宁夏自治区 中宁公司1-2号机 66 233(基数内)150(超发电价) 3.4 236.4(基数内)153.4(超发电价)
安徽省 池州公司1-2号机 60 369 2 37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