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06)352 号)的精神,公司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作如下调整:
    一、实施煤电联动:重庆境内所有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每千瓦时1.03 分钱。
    二、脱硫设施环保加价:对2006 年底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燃煤机组,经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市物价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 分钱。
    公司所属九龙分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0.3653 元/千瓦时,子公司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0.3403 元/千瓦时(脱硫设施未经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投运前暂按0.3253 元/千瓦时执行),子公司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0.3753 元/千瓦时。
    上述电价调整自2006 年6 月30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