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G 石热电收到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
,为疏导电价矛盾,经国务院批准,对河北省电价水平做了调整,现将公司上
网电价上调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网电价由原来的390.5元/千千瓦时,上调26元/千千瓦时,调至
416.5元/千千瓦时。
    二、取消超发电价(原为250元/千千瓦时),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规
定的上网电价。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 年6月30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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