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ST轻骑公布的《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公告》显示,ST轻骑没有兑现其在2005年年报中作出的股改启动时间承诺,公司和控股股东因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公告显示,在2005年度报告中,ST轻骑披露了国家股股东济南市国资委(ST轻骑控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时间的预计:“本公司国有大股东将于2006年6月初启动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然而,现在转眼已经7月初,ST轻骑的投资者左等右等,也没有等来济南市国资委启动ST轻骑股改工作的消息。
在今日的公告中,ST轻骑对上述“没有兑现年报承诺的行为”作出说明称:“截至目前,由于公司清收应收非经营性关联欠款方案正在由各欠款单位进行细化和落实,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外部环境尚须改善,因此公司国家股股东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其预计将在8月底之前启动股权分置改革。”
ST轻骑2005年年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ST轻骑3.97亿股国家股,占其总股本的40.90%;其第二大股东为济南金骑成功商务有限公司,持有ST轻骑1589万股法人股,仅占其总股本的1.64%;其第三到第十大股东,皆为ST轻骑流通B股或流通A股股东。
市场人士指出,ST轻骑股改涉及B股股东,增加股改难度,但其非流通股股东很少,且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超过40%的股票,基本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大量的沟通问题。因此,一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内外部环境尚须改善”,传递的信息颇受关注。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