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6年6月29日至7月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新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