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起诉天时达杀鸡儆猴,克隆手机遭遇当头棒喝
事件
专利大棒砸向天时达
6月28日,一场诉讼引起了手机业界的不小震动。全球手机行业的老大诺基亚在北京对中国手机厂商天时达及其下属公司松迅达提起民事诉讼,称这两家公司制造和销售的手机涉嫌抄袭诺基亚7260型手机的工业设计,侵犯了其专利权。
继去年三星在台湾省起诉大同公司以来,天时达这是第二次和手机外观侵权扯上关系。上一次,天时达发表声明称自己和大同没有任何关系,从而洗清嫌疑。这一次,天时达还能够如此“幸运”吗?
诺基亚“突然”发难
和三星上次起诉台湾公司的情况颇有类似,此次诺基亚在北京发起的诉讼也十分突然。6月28日,诺基亚宣布向深圳的天时达和松迅达(天时达集团下属企业)公司提出民事诉讼,起诉其生产和销售的A317型号手机侵犯了诺基亚7260型号手机的三项外观专利,要求赔偿50万元。据了解,诺基亚的此次起诉已经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这并不是诺基亚的第一宗外观专利维权官司。2005年初,诺基亚就曾以外观专利问题向广东番禺的一家手机外壳塑料厂提出诉讼,并成功胜诉。引发诉讼的原因是该厂的侵权外壳大量销往海外,对诺基亚造成了直接的威胁。在诺基亚的官方声明中,此次之所以起诉天时达,同样是为了“保护自身品牌价值和所有权设计”。
天时达否认侵权
作为被告方——天时达公司也于6月30日迅速发表声明对此次“外观侵权事件”进行了回应。在声明中,天时达公司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法院方面的任何通知,因此“对‘状告侵权’一说不作任何评论”。
而昨日,天时达再次给本报发来特别声明,坚称“天时达并没有侵权”。天时达称,自己在产品上一直坚持自主研发、钻研创新的理念,所有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都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同时,天时达表示:“对此次洋品牌来势汹汹的新攻击,天时达不惧怕充当国产品牌抗击洋品牌暴利的先锋。天时达已经做好了全面的准备,希望可以为国产手机争取到更好的发展环境。”
从最初的沉默到数日后的突然爆发,天时达似乎已被逼上梁山,被迫应战。就目前双方的表态来看,是否侵权最后肯定是需要法院来认定的。但无论结果如何,天时达作为被告,声誉受损已经无法避免。
“这只不过是杀鸡儆猴!”
在诺基亚的起诉材料中,明确提出了要求天时达以及松迅达停止制造和销售侵权手机并支付赔偿金的条件。但让人有些琢磨不透的是,即使诺基亚最后胜诉,也只不过能够获得50万元赔偿金,为何诺基亚要花大力气去起诉天时达呢?
天时达对此颇为不忿,揭露称:“很难相信诺基亚此次诉讼是专门针对天时达。天时达认为,此次诺基亚针对的其实是目前市场上爬升势头最猛的几家国产厂商,天时达只是其中的典型。”
国产手机近来发展迅猛,诺基亚作为手机市场老大,感受到了国产生力军给它带来的巨大威胁。天时达方面认为,这次事件可以看作洋品牌压榨国产阵营的新手段。“洋品牌在中国市场夺取了巨大利润,现在想利用专利大棒,进一步挤压国产手机生存空间,打击国产品牌。”
索尼爱立信的一位市场人士也认为,诺基亚是为了杀鸡儆猴,“警告其他那些在外观上侵犯了诺基亚专利的厂商知难而退”。
该人士表示,目前国产手机厂商在外观上抄袭洋品牌市场热销产品的不在少数,虽然各自的量都不大,但是累加起来确颇为惊人,尤其是在中低端产品市场,国产手机由于价格更具优势,凭借外观的“拿来主义”抢夺了洋品牌不少市场份额。今年,国产手机和洋品牌的市场较量再次进入胶着状态,在中低端市场,国产手机因为跟上了MP3、蓝牙的技术主流再次凸显出性价比优势,对以诺基亚为首的洋品牌形成了不小的威胁。这种情况下,诺基亚显然无法继续对部分国产手机厂商肆意的外观抄袭坐视不理,起诉天时达只是一个信号,主要是给国产厂商提一个醒:不劳而获的日子是有尽头的,再不收敛可能会迎头挨上一记“专利大棒”。
现象
国产厂商外观设计模仿成风
天时达的手机是否对诺基亚构成了外观侵权,这需要法院来做出最后定夺。但是国产手机中潜藏的“拿来主义”暗流却不能忽视。近几年来,国产手机在平台方案的设计方面大有突破,不仅波导、夏新、TCL等大牌厂商能够自主研发手机主板,不少专业手机公司也在平台方案设计上取得了突破,这使得国产手机的新品数量和推出速度都有了不小的提升。
但为了追逐市场变化的高速度,不少厂商在外观设计上却采用“大胆借鉴、小心模仿”的手法。记者曾经采访过一家深圳的贴牌手机厂商,其研发工程师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一款手机从开始研发到开模生产,只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这种速度绝对“惊人”,因为即使是诺基亚、摩托罗拉这些技术实力雄厚的品牌,全新设计一款机型也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即使对旧机型进行改进设计,也需要三个月左右。为什么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国产手机厂商却只需要一个半月呢?
当上述研发工程师向记者展示其即将在近期推出的机型图片时,记者发现其外观居然和市场上的索爱、三星的热销机型“长”得是八九不离十,甚至连键盘布局、接口位置都十分相似。看来,这种“大胆借鉴”才是产品能够快速上市的真正原因。对于记者提出的“这样做是否会构成侵权”的问题,该工程师颇有信心地表示:“外观只要有5个以上的细节不同,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显然,在“小心模仿”的伎俩上,该厂商已经有了充分的经验。
这还只是国产手机“拿来主义”盛行的一个例证。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各大手机卖场,还发现了大量的国产手机在外型上和洋品牌某些热销型号高度相似的情况。譬如三星的D508、E808、E728、索尼爱立信的K700、W800,都能够在国产手机中找到几乎“孪生”的产品。某些国产手机甚至“大胆”地将多款热销洋品牌手机的外观特点进行融合,从而造就了自己的“创新”。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 程鹏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