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比湖北、河北、江西等现行未调电价低
    本报记者 程维 发自重庆
    重庆市自6月30日起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电价方案。 在新电价方案中,居民用电价格统一涨5.7分(涨到每度0.52元),非居民照明用电上涨4分,商业用电上涨0.8分,非普工业用电上
    涨5分,大工业用电上涨3.8分,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上涨3.6分。
    重庆市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苏永生昨日(7月3日)对《第一财经日报》称,居民用电调整需要开听证会,而工业用电等类别的电价调整只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即可。因重庆市的民用电调价听证会已经于4月13日举行,因此在6月30日国家公布新的电价调整方案时,重庆市新电价方案中的民用电价调整得以同步实施。
    重庆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刘卫东6月29日曾向当地媒体表示,听证会后,该市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本来拟将居民用电价格只上涨4.72分。可就在听证会后,国家统一出台了两项开征资金,每度电征收0.88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资源电价附加费0.1分。两项国家统一征收的费用加在一起0.98分。再加上重庆市拟定的上涨4.72分,就变成了现在的上涨5.7分钱。刘卫东认为这属于不得不缴的国家统一征收费用,是在听证会后下达的政策,应予以执行。
    不过,该市调整后的居民用电,仍比湖北、河北、江西等现行未调电价要低。
    此次电价调整由以下4部分构成:国家统一开征资金及附加费有0.98分;重庆境内所有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1.03分,重庆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提高2分;对今年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备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机组,对其上网电价提高1.5分;为解决电网投资成本,销售电价提高1分。
    根据重庆市城调队的调查,按照去年该市城市人均年用电560千瓦时计算,这次涨价给每位该市城市居民带来的影响是,每年多支出31.92元的电费,平均到每个月多支出2.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