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今年在农村建设方面的中央投资将达到500多亿元,占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的比重超过45%。
昨天,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06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下称“指南”)明确了今年政府支农投资的规模,并指出,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着力在加强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下工夫。 两个“高于”
据介绍,今年安排全口径农村建设方面的中央投资比2005年继续提高,比2001年高出10个百分点。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将努力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做到两个“高于”,即:确保全年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比例高于2005年;确保全年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高于2005年。
指南初步安排支农资金的分配: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水气路电”、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农村扶贫、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中央投资310多亿元,比2005年有所增加,比“十五”期间年均水平高近60亿元。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投资增加较多,中央投资总量分别达到40亿元和25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加1倍和1.5倍。
为了扩大农村建设的融资渠道,指南提出,要加快对相关农业投融资制度的改革,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发改委表示,未来要加强对全国50个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市)工作的指导,推动支农投资整合工作稳步前进;研究建立相关部门涉农投资的规划衔接和信息沟通制度;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涉农投资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及运行管理体制。同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据悉,从今年开始,发改委将按照国家有关支农政策,确定每年政府支农投资重点,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基建管护的长效机制
“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发改委发布的指南对今年中央政府支农投资政策和资金重点投向作了这样的表述。
指南中明确,将建立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的改革原则,要求建管并重,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要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模式,在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此外,指南还首次提出,农民个体可对直接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政府应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投资22个农林水利项目
指南还介绍了国家发改委200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农林水利主要项目。
依不同的投资方向,这些项目可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类和直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大类,主要涉及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长江流域“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中部4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沼气等22个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