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腐败串案的又一名关键人物赵东明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今年56岁的赵东明是原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赵东明共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三项罪名。 主要事实是:2005年5月,赵东明与王刚(因贪污490余万已被依法判刑13年)预谋后,采取假借支付咨询费的名义,由王刚利用担任中国瑞联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由赵东明使用伪造的北京诚奥达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付款通知书》等手段,共同骗取中国瑞联电子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493万余元,非法占有;1998年10月至1999年4年,赵东明利用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汽车租赁业务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奥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从租赁业务中赚取咨询费提供帮助,先后收到北京诚奥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冰(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2万余元;1998年5月至7月,赵东明利用职务便利,假借支付购车款的名义,先后将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公款人民币3060万元挪至证券市场进行个人股票交易。
检察机关认为:赵东明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