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3日,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广州市 白云区地方税务局[2006]000002号《企业特殊资格认定通知书》:公司从2006 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为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给予高新技 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