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96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96元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96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364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 除息日:2006年7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末股份总数151,511,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含税),共计派现25,756,884.28元,剩余利润62,262,634.50元结转至下年度。
    鉴于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已经变更为161,311,084股,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须以股改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实施,因此,本次分配方案按照以下方式实施:
    以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的股份总数161,311,0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96元(含税),共计派现25,745,249.01元,剩余利润62,274,269.77元结转至下年度。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由公司按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364元;其他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96元。
    三、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股东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10-51508699 传真:010-5150866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