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士力集团”,现持有本公司150,462,846法人股,占股本总数52.79%)于2005年11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166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该质押现已到期。
    本公司于日前接到天士力集团的函告,获悉天士力集团已于2006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660万股股权全部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