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7 月3 日,公司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商价字[2006]677 号《关于调整全省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中“为疏导电价矛盾,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适当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规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我公司所属电厂(分公司)上网电价如下: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万千瓦) 调整前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调整后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含税)
江西赣能萍乡发电厂 26 390 403
江西赣能新余发电分公司 20 390 403
江西赣能抱子石水电厂 4 420 420
    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 年6 月30 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根据上表数据,同时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对我公司下达的全年发电计划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06 年主营业务收入将由此增加1,200万元左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7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