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联带责任。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调整华东、华北、华中、南方、东北和西北电网范围内的上网电价,我公司参股的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X300MW机组上网电价(含税)提价标准为1.48分/每千瓦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