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
    沟通期间,在公司董事局的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开通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协商与沟通。因相关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本公司将在公司相关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最终方案后,即时公告,并于公告次日复牌。
    特此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