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81,1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1日
    2、除 息 日:2006年7月1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6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本次分配的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有股、法人股和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玲
    电 话:027-67869018 027-67869010
    传 真:027-67869018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