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事业部沈阳第一机床厂于2006年6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签订了《现金还款免息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沈阳第一机床厂于2006年6月30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贷款本金228,88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减免沈阳第一机床厂贷款利息37,566,310元。减免的贷款利息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增加本公司的净资产。
    以上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四日 |